伪造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伪造、变造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是: 1、伪造、变造汇票、本票、支票,或者伪造、变造委托收款凭证、汇款凭证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,或者伪造、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、文件,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; 2、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,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。

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第二十九条 伪造、变造金融票证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 (一)伪造、变造汇票、本票、支票,或者伪造、变造委托收款凭证、汇款凭证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,或者伪造、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、文件,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; (二)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,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。

关键词:

x 广告
x 广告
x 广告

Copyright   2015-2023 港澳仓储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京ICP备2023022245号-31   联系邮箱:435 226 40 @qq.com